在一次有关部门对商品房总体评价的调查中,北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广州、武汉5个城市的1958位商品房住户,对商品房的总体满意率为46.5%,总体不满意率为53.5%。在不满意的问题中,质量问题为47.7%,虚假广告为72.3%,面积问题为50.6%,物业管理为55.3%,外部环境及配套设施为54.7%,合同纠纷为53.4%。调查中还发现,有68.4%的住户因为对商品住宅不满意而投诉过。1998年,天津市和福州市消费者协会统计数字表明:两市受理商品房的投诉已居首位,占总投诉量的70%,主要是商品房质量问题。